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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房上市 三大难题待解决

1999-06-2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刘正非

今年4月底,建设部关于《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》出台后,有关制订具体办法的部门持慎之又慎的态度。这主要涉及到比较敏感的三大政策问题:一是实行准入制度;二是调整土地级差收益;三是规定适当税费。

国务院23号文件规定,要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认真普查,建立个人住房档案,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。这项规定十分重要,因为超标准住房或有两处以上公有住房的人有一定比例,进行普查需要很长时间。

职工在购买这些住房时,基本上都是按统一成本价购买的,如果拿到市场去出售,其售价会有较大差异。为了防止造成新的分配不公,出台合理调节土地级差收益的政策措施很必要。

有关部门建议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税率作大幅度下调,这样有利于激活存量住房市场,进而带动新建商品房销售,增加新的税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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